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盾牌棍團體對抗比賽
宗旨:運用戰術,進行對抗的比賽及集體練習。
盾,只能防守。棍,只能擊打目標。
場地:14*8 一分為二
分組:10歲以下14歲以下18歲以下
人數:5人一組
時間:每局2分鐘,共三局。
競賽方法:雙方各有主帥一名,指揮部下進攻對方目標,前進中,可用手中的盾牌,阻擋對方的抵抗。發生摟抱摔動作,不記分數。棍和盾打擊對方其他隊員,不記分數。用手中的棍,打擊對方主帥的前胸后背護心鏡部位,擊中兩次,即為獲勝。
主帥不得越過中線。